
麻州绿卡持有者被捕20多次 或面临遣返
【大纪元2026年07月12日讯】(大纪元记者秋生编译报导)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近日告诉《波士顿先驱报》(Boston Herald)记者,阿曼多‧罗赫利奥‧德莱昂‧沃森(Armando Rogelio Deleon Watson)现年74岁,来自巴拿马,居住在马萨诸塞州东法尔茅斯(East Falmouth),拥有绿卡,但他的长期暴力犯罪史可能会使他面临遣返程序。
麻州警方7月3日发布的事件报告显示,沃森因7月2日的案件面临多项刑事指控,包括拒捕、未按警方要求停车、殴打警官、三项使用危险武器进行殴打的指控,以及妨碍紧急车辆、肇事逃逸、无证驾驶,还有多项民事交通违规行为等。
DHS发言人表示,7月2日,沃森在麻州法尔茅斯(Falmouth)涉及暴力犯罪,在伯恩桥(Bourne Bridge)上引发警车追逐,犯下多起肇事逃逸案,拖拽一名执法人员,并险些用他的车辆撞到其他多名警察。
沃森目前被关押在布里斯托尔县(Bristol County)惩教所,不得保释,下次出庭日期定于7月14日。
DHS发言人表示,沃森特1962年进入美国,自1995年起已被逮捕超过20次,“其中包括使用危险武器袭击、殴打残疾人、殴打警察、持有毒品、滥用火警警报、故意阻碍紧急车辆、向警方提供虚假身份、拒捕、酒后驾车等等”。
然而,他多次被麻州多名法官释放。
记录显示,沃森曾在3月26日被捕,罪名包括无证驾驶、拒捕、超速行驶,以及另一项持有毒品罪,后被释放。
美国永久居民(绿卡持有者)享有很强的法律保障,但和美国公民有所不同。如果符合《移民与国籍法》规定的遣返(removal)事由,政府可以针对绿卡持有者启动遣返程序。
常见可能导致绿卡持有者被遣返的情况包括:1. 犯下严重刑事犯罪,例如毒品犯罪、暴力犯罪或法律定义的“加重重罪”(aggravated felony);2. 移民申请中涉及欺诈,例如假结婚、伪造文件或隐瞒重大事实;3. 某些涉及国家安全、恐怖主义或其它法律明定的特殊事由。
此外,在特定情况下,长时间离开美国或被认定放弃永久居民身份,也可能影响绿卡资格。
绿卡持有者享有正当法律程序(Due Process)。通常政府必须提出法律依据,并由移民法官审理,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、提出证据及申请适用的法律救济等。
(本文参考了《波士顿先驱报》的报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