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纽约市装修承包商新规周三生效 须书面说明工程许可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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纽约市装修承包商新规周三生效 须书面说明工程许可要求

来源:大纪元·2026/6/8 02:10:02·430 次阅读

【大纪元2026年06月08日讯】(大纪元记者黄小堂纽约报导)纽约市政府将自6月10日起实施新的家居装修资讯揭露规定,要求家居装修承包商(Home Improvement Contractors)在签署合约前或签约时,须以书面方式向屋主说明工程是否有任何预期需要申请的政府许可,以及相关申请责任与程序,以提高装修工程透明度并减少违规施工争议。

该新规源自市议会通过的《2025年第181号地方法》,要求承包商向业主提供书面许可资讯揭露。纽约市消费者与劳工保护局(DCWP)近日完成配套实施细则制定,以落实相关法规要求。

根据新规,若装修工程预期需要取得许可证,承包商必须以书面方式说明所需许可种类、负责申请的单位或个人、取得许可所需采取的步骤及预估费用,以及屋主可透过哪些市府资料库查询许可证申请进度与状态。

若工程需要许可证,承包商除须说明所需许可种类及申请责任外,也须提供申请程序及相关许可费用的预估金额。

法规同时规定,即使部分许可必须由建筑师、工程师等专业人士申请,承包商仍须向屋主明确说明由谁负责办理相关许可,并确保所有必要许可均已取得。

DCWP表示,这项新规旨在避免因资讯不透明而导致的装修纠纷。过去部分屋主误以为承包商已完成许可申请,实际上却未办理相关手续,导致工程被认定违规,最终可能面临罚款、停工或整改命令。

楼宇局(DOB)规定,多项常见装修工程都可能涉及许可要求,包括厨房及浴室翻修、地下室改建、屋顶工程、店面整修,以及涉及电力、燃气、给排水、结构、防火系统或建筑用途变更的施工项目。

除了新增资讯揭露义务外,DCWP也修订相关规则,要求家居装修承包商保存许可披露文件副本至少六年,或保存至合约保固期限结束,以时间较长者为准。

新规并要求装修合约纳入相关条款,明确载明承包商有责任取得或确保取得法律规定的所有许可。

若承包商未依规定提供书面许可披露,将面临行政处罚。根据DCWP公布的罚则,首次违规可处375元罚款,第二次违规为450元,第三次及其后每次违规则可处500美元罚款;若未出庭应讯,罚款最高同为500元。

市府提醒屋主,在签署装修合约前应确认承包商是否持有有效执照,并要求对方以书面说明工程是否需要许可、由谁负责申请及如何查询申请进度,以降低日后因违规施工或责任归属不明而产生的法律与财务风险。

查看原文 →内容来源:大纪元

评论区(3 条)

拉斯维加斯阿辉
拉斯维加斯阿辉21天前

这种事情国内媒体肯定不会报,感谢平台。

湾区老王
湾区老王21天前

有时候觉得海外华人比国内的人更关心国内。

洛杉矶打工仔
洛杉矶打工仔21天前

评论区见解都挺深刻的,大家都不简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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